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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将与吉林省共建长春税务学院

发布时间:2022-06-13 11:40:48 阅读: 来源:扶手箱厂家
国家税务总局将与吉林省共建长春税务学院 国家税务总局将与吉林省共建长春税务学院 高考资讯网更新时间:2009-09-03文章来源:中国广播网吉林在线作者:毛更伟

中广网长春9月2日消息(记者 毛更伟) 9月2日上午,吉林省人民政府、国家税务总局共建长春税务学院签字仪式在长春举行。根据共建协议,国家税务总局将关心和支持长春税务学院的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对税收方面的科研立项、课题研究、有关学科专业和实验室建设进行指导和帮助;支持学校开展税收理论研究,在国家税收政策调整、税收制度改革中发挥论证和咨询作用;支持学校面向税务系统开展高层次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干部培训。这对我国目前惟一一所税务本科高等院校长春税务学院来说无疑是一个促进自身发展建设的良机。

长春税务学院始建于1946年9月,是新中国创建的第一所金融高等学校,也是我国第一所也是迄今为止惟一一所税务本科高等院校。学校1992年划归国家税务总局,2004年被遴选为吉林省重点高校。学校现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和工学六大学科,30个本科专业,8个省级重点学科。学校现有理论经济学和应用经济学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7个硕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是国家工商管理硕士专业(MBA)学位、国家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培养单位。

高水平的学科建设极大地提升了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学校综合实力排名大幅攀升,呈现出强劲的发展态势。学校坚持“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服务社会”三大办学功能协调发展,努力强化服务社会的功能,确立“立足吉林,面向全国,面向税务系统”的服务定位。1992年至今,学校承担了全国地(市)税务局干部、司局级领导及后备干部培训任务,累计培训1200余名厅级、处级税务领导干部。学校承担了国家税务总局与OECD交流合作项目的全部翻译工作,赢得了国家税务总局的高度赞赏。吉林税务学院近年来一直自觉地为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和新农村建设服务,充分发挥智力优势。教师研究吉林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部分科研成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学校先后被评为吉林省高校为振兴老工业基地服务先进单位、振兴长春老工业基地模范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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