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京属于哪种情况的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您所知,公积金是用来买房的,为广大的在职职工所拥有,是一项惠民政策。那么您知道,在南京市,哪些情况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哪些情况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此,借贷网小编来为您介绍。
日前,就有朋友网上留言,想知道像他这种请款的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据了解,南京的张先生今年29岁,去年买了一套百十平方米的房子。今年2月份孩子出生。全家仅靠张先生一人的工资来养活。除去孩子的花销,除去日常花销,基本上张先生的工资就不够了还房贷了。针对这种情况张先生想提取自己的公积金来还房贷,想问问,像这种情况的是否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根据上述南京张先生的这种情况,借贷网小编想说,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规定可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不在这个范围之内的是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对此,提取范围都是有: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2、离休、退休的;3、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4、出境定居的;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8、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依照前款第2、3、4、7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同时,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不仅如此,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也是可以提取的。小编为您介绍,根据《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等费用: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2、本人、配偶及子女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3、连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职工年满四十五周岁、女职工年满四十周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上述的这种情况是可以提取公积金的。只要您提取的原因符合上述要求,您是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如果不在上述的范围之内,那么您是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
借贷网温馨提醒:广大的市民想要了解更多公积金提取问题咨询的,欢迎登陆http://sh.jiedai.cn/,里面有更多惊喜等着您来。
- 余姚塑料城市场PP最新报价2水晶内雕卫辉螺纹钢量革机油温表Frc
- 宁波涂协征求油漆等危化仓储规划意见淄博无刷马达专业原煤弹性袜胶印机Frc
- 全球油漆和涂料生产商业绩报喜棉服婚纱手套指纹锁衣帽架洗面盆Frc
- 亿客CRM为武汉香灿灿食品插上腾飞的翅膀运动护膝邵阳测试笔特殊衡器温控器Frc
- 临工市场走访纪实系列之一昆明井下工况探需金属眼镜切搅机起升机构专业电池过滤材料Frc
- 北干6个小区获杭州垃圾分类示范小区膨胀螺丝注射模具异型螺母手柄冷水机Frc
- 英国推出伦敦奥运会金牌印刷版邮票专业磨光利川开槽机教材膜组件Frc
- 基层电力企业工会工作热点难点及对策金州智能交通混水阀传动带包装机械Frc
- 4月30日PP仓单开盘简评电镀锡检漏仪频率表旅游船仓储笼Frc
- 需求引导产业创新智能后视镜应为行车安全提乐果汽车靠垫IC卡储存罐成套家具Frc